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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沈阳沈河区招录社区工作者总成绩公示及政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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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本次公开招录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总成绩公示及政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成绩公示

(一)总成绩公示期限:2023年5月23日-5月25日。

(二)总成绩将通过以下方式面向社会统一公示:

1.沈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enhe.gov.cn);

2.华厦管理咨询(辽宁)有限公司网站(fescosy.ikaowu.com);

3.“华厦外包辽宁”微信公众号。

(三)详见《2023年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总成绩单及政审入围人员名单》。

二、政审

(一)进入政审环节人员名单

详见《2023年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总成绩单及政审入围人员名单》。

(二)政审时间:2023年5月24日9:00-17:00。

(三)政审地点: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0号26F)。

(四)政审递交材料

参加政审的考生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1份: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将正反面复印在纸张同一面,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

4.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

6.退役士兵的退役证;

7.现役军人配偶的结婚证和现役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

8.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的职称等级证书及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询结果;

9.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管的在岗的派遣制工作人员和大学生基层岗工作人员的受雇证明;

10.个人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

凡弄虚作假或与招录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

024-43164631

024-43164642

024-43164643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2023年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总成绩单及政审入围人员名单》

原标题:2023年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总成绩公示及政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henhe.gov.cn/tzgg/202305/t20230523_4468561.html

(责任编辑: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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